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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监察电话投诉热线1233?
释义
    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
    劳动监察投诉的受理范围:凡属本区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发生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均属举报投诉受理范围。需要的材料:
    1、举报投诉者应出示身份证、工作证等;
    2、举报者举报本人所在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应出示与所在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工资卡等等;
    3、要先准备好证据,劳动监察作为执法部门,也必须依法办事。在投诉前必须收集、固定证据,在投诉受理后,要积极提供线索,帮助劳动监察部门正确处理。受理的条件包括: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发生在两年以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4、投诉时投诉人应递交投诉文书。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3、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4、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6、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7、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8、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9、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
    10、负责报送劳动保障监察等情况报表。
    11、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12、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
    13、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
    《劳动调解与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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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3: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