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是指党员在婚姻家庭、人际交往、公共场所等社会生活中违反应当遵守的传统美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行为规范和规则,依照党内法规应当受到党的纪律追究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的执政党,党员不仅在政治、组织等方面比一般公民有严格的纪律约束,在社会生活方面,党员也比普通公民有较高的行为要求。党员不仅在生产、工作和学习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社会生活和婚姻家庭方面也应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客观方面必须具有违反生活纪律要求的具体行为。党的生活纪律关系到党员在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既是维护党员形象的需要,也是党员在道德领域的行为准则。这些行为准则有的是明确具体的,有的是笼统的。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四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衍生问题: 党纪处分的种类?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一)改组;(二)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