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是谁担责 |
释义 | 盗抢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抢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被盗,所有人既失去了对机动车的运行支配,又丧失了运行利益,不应当再承担责任。即使机动车所有人对机动车被盗有没锁车门等管理上的过错,但这种过错与发生交通事故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也不应由所有人承担责任。 一、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义务人要如何确定 1.一般情况下列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是机动车的管理支配人或者受益人。2.机动车被盗窃、抢劫的,赔偿义务人为盗窃者、抢劫者。3.机动车借给他人的赔偿义务人为使用人,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还包括机动车所有人。 二、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多久定责? 一般情况下是10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 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勘察现场5日内委托鉴定,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2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0日,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所以事故认定总的时间最长不超过40日。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该条的规定,一般而言,发生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由车辆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出租或出借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控制机动车运行的是使用人而非所有人,运行的利益也是由使用人获得的。因此,将机动车交由他人使用后,使用人因对车辆具有直接的运行支配力并享有运行利益,因而成为承担责任的主体。所有人原则上对使用人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车辆所有人在出借或出租车辆时须履行一定的注意义务,有义务确保使用人有驾驶资质,且车辆没有明显的影响安全运行的瑕疵。 三、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实际所有人是否要担责 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实际所有人是否要承担责任视情况而定: 1、在租赁和借款的情况下,只要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首先在强制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驾驶员、过错所有人和管理人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过错责任; 2、挂靠时,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3、盗窃、抢劫等使车主被迫失去车辆控制的情况下,盗窃人、抢劫人、抢劫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有人不得承担责任; 4、所有人、管理人存在套牌、拼装等违法行为时,所有人、管理人和司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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