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
释义 | 1、北京企业申请车牌条件:企业申请指标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额5万元(含)以上; 2、在本市新注册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在注册当年累计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额5万元(含)以上; 3、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信用代码登记证书非全额拨款。 需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详细如下: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和委托手续。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明和委托手续。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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