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租赁涉及征地的处理如下: 1、如果承租人对出租人的房屋进行了装修装饰,可以得到装修装饰补偿;无装修得不到该部分补偿; 2、由于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使用人,而且也存在正常经营,往往会需要机器设备、物资等。在遇到房屋征收时,对于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应属于承租人; 3、承租人承租房屋用于正常经营会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在遇到征收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应给予承租人; 4、如果遇到征收时,租赁合同没有到期,多缴纳的租赁费,出租人应当返还与承租人。 在承租房屋遇到征收时,应当由征收公司、房东、承租人三方共同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承租人可以要求: 1、搬迁补助和搬迁奖励; 2、临时安置补助费用 ; 3、停产停业损失; 4、添置物品的补偿,承租人可以根据自身损失情况要求项目补偿; 5、剩余房租和押金退还。 房屋租赁在房屋拆迁中有几种处理方式场迁政策规定: 1、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关系; 2、房屋所有人另行提供房屋租赁给房屋承租人。如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就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实行产权调换安置,该项规定一般适用法定租赁和历史形成的租赁关系,对于市场租赁,建议通过解除租赁关系途径协商解决; 3、关于房屋租赁拆迁租房只要是合法的承租人才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同时在补偿当中有几种经常出现的合理的处理方式。 综上所述,在租赁时间内房屋遇到拆迁的,承租人有权可以获得搬迁补助、搬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并且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退还剩余房租和押金,如果房东不退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