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包方随意改变所承包土地的用途,造成损失怎么办 |
释义 | 承包方随意改变所承包土地的用途的,承包方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承包方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订立的原则有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订立原则如下: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怎么办理 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第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报承包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第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资格、发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审,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 第三,承包方持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农村承包经营权证登记。 第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登记申请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第五,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领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给承包方。发包方不得为承包方保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三、承包法律规定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地的用途。 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四条 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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