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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房子按揭怎么办
释义
    离婚后的房屋按揭,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产特性,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获得房产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偿还。
    一、房产分割计算公式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
    因此,在离婚时房产分割公式是:
    首先,确认几个数值。
    a=首付款金额。
    b=按揭贷款金额。
    c=贷款利息。
    d=离婚时房产价值(可由双方协商确认,或由专业机构评估定价)。
    e=夫妻共同还贷本息金额(可在贷款银行中查询记录)。
    第二,计算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占房价款的比例y。
    y=e÷(a+b+c)。
    第三,计算找补金额z。
    若房屋归支付首付款一方所有,则z=d×y÷2。
    若房屋归非支付首付款一方所有,则z=d-d×y÷2。
    二、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办证的房屋如何区分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该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进行离婚财产分割。
    2、一方婚前以按揭方式贷款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偿还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3、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4、若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揭贷款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
    三、父母首付夫妻还贷离婚房产分割怎么办
    父母首付夫妻还贷离婚房产分割,应具体分析:
    1.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另一方父母负责装修款,还贷由出资方父母负责还贷,房产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这样的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如果出资方能证明出资及还贷的依据,司法实践中,通常即便是有双方的名字,但也没出资一方也只能获得装修补偿而无法主张分割房产份额。
    2.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为女子购房,夫妻双方婚后还贷,房产登记在其子女名下。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商不成,由法院来判,法院可以判房子归产权登记的一方所有,未还的银行贷款也是他的个人债务。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可属于向另一方借款,房子相应的增值,由房产归属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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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16: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