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担任刑事案件嫌疑人、被告辩护人、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的服务费标准。(1)调查、审查和起诉,一审分别收取计件费。1.调查阶段的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的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10000元。3.一审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30000元。(2)二审、死刑审查、上诉、再审阶段,律师服务费按一审收费标准收取。(3)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属于政府指导价范围的,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属于市场调整价格范围的,由律师事务所和客户协商确定收费标准。(4)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同时涉及多个罪名或多个犯罪事实,他们可以根据所涉及的罪名或犯罪事实单独收费,并酌情减少费用。(5)重大、困难、复杂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客户协商一致,收费标准可在规定标准的5倍(含5倍)内确定。市司法局将制定重大、困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法律依据:《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第一条民事诉讼案件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1.计件收费标准。每件收费3000--10000元。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6%;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4%;1000万元以上,2%。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