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企厂长相当于什么级别 |
释义 | 普通国企厂长是正厅级干部,拥有一定的权利。 权利一般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与义务相对应,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人权概念的核心词,法律规范的关键词。在家庭、社会、国家、国际关系中隐含或明示的最广泛,最实际的一个内容。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 权利通常包含权能和利益的两个方面。权能是指权利能够得以实现的可能性,它并不要求权利的绝对实现,只是表明权利具有实现的现实可能,利益则是权利的另一主要表现形式,是权能现实化的结果。权能具有可能性,利益具有现实性。也可以说权能是可以实现但未实现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八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国有企业厂长(经理)奖惩办法》 第一条 为明确企业经营者责、权、利关系,强化国有企业厂长(经理)(以下简称厂长)的经营责任,完善对厂长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国务院行政法规(1)条 。 第二条厂长对企业盈亏负有直接经营责任,应努力完成国家指定或者委托监管的机构提出的经营目标,在经营活动中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对厂长奖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责、权、利相统一,按照赋予厂长责任的大小,进行考核和奖惩。 (二)先考核、后奖惩,建立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和制度,按照考核的结果进行奖惩。 (三)考核的重点是经营成果。 (四)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第四条 对厂长奖惩要及时并符合法定程序。 第五条 对厂长考核奖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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