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放弃所需文件及办理程序 |
释义 | 放弃继承的主要材料办理包括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与被继承人关系证明和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如果唯一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且不承担被继承人债务。已签放弃继承在遗产处理前可反悔,但在处理后不被允许。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前提出,且方式与接受继承相同。 法律分析 一、放弃继承需要哪些材料办理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如果放弃继承的人是唯一的继承人时,则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后,也就不再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如继承人有监护人,监护人原则上无权放弃被监护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利。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一般应认定为有效。放弃继承不得由他人代理而作出。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一般应当准许,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二、已签放弃继承能不能反悔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是否可以反悔,分两种情况考虑。 1、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反悔的,因为遗产还未分割,遗产还不是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如果各继承人同意,应允许其反悔。在诉讼中,则由法院根据其理由来决定是否允许其反悔。 2、在遗产处理后反悔的,因为遗产已分割完毕,遗产已是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为维护财产稳定和交易安全,所以不允许反悔。 所以放弃继承是在遗产分割之前提出,是可以允许反悔的。但是反悔是在遗产分割后提出,则不被允许。 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余后即丧失了继承权。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方式与接受继承的表示方式相同。在遗赠中默示也是放弃受遗赠的一种表示方式。 结语 放弃继承需要准备身份证明、死亡证明、关系证明和放弃声明书等材料。若唯一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将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同时不承担被继承人债务。放弃继承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继承人,口头方式或其他证据亦可认定有效。在遗产处理前或诉讼过程中,继承人可申请反悔,但遗产处理后不予承认。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前、遗产分割前提出,并与接受继承的表示方式相同。在遗赠中,默示也可视为放弃受遗赠的一种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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