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法律后果的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法律后果和法院执行终结后能否恢复执行的相关规定。不履行和解协议对方可以在二年的时效之内申请恢复执行,但时效计算和起诉法院等方面与正常执行案件有所不同。而法院终结执行则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而结束执行程序,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分析 一、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法律后果 1、恢复执行。 和解之后,对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在二年的时效之内,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来和解的内容作废,法院将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2、时效的计算。 虽然超过二年时效,但是如果和解约定了还款的时间,以约定时间到期后计算,分期还款的,以最后一笔还款作为时效计算的起始计算日,如果没有约定时间约定的,以和解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3、时效的中止、中断。 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或者由于意外事件不可抗力等原因,诉讼时效的计算便中止、中断,申请人依法可以要求恢复执行。 4、起诉法院。 执行程序虽然超过二年,但是仍在诉讼时效之内,就可以直接将向法院再次起诉。 5、恢复执行的追加补偿。 没有超过时效,申请后法院将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中,可以就被执行人延迟履约的行为,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6、推翻和解的诉讼。 和解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一方违约不履行,另一方也就可以不按照和解的内容诉讼,可以追加对自己权利的维护。 二、法院执行终结后能恢复执行吗 1、根据法律规定,终结执行的案件是可以再立案执行的。 2、根据《关于执行案件立案及结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程序在一定期间无法继续进行,人民法院按规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财产,向原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原执行依据; (2)终结执行裁定书; (3)重新执行申请书; (4)当事人的工商登记资料或自然人户籍资料、经常居住地等文件; (5)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据材料。 三、法院终结执行什么意思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撒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人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结语 这段话介绍了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法律后果以及法院执行终结后是否能恢复执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和解协议不履行时,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另外,法院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而结束执行程序,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七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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