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法工作满十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无法工作、无法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无法胜任、劳动合同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法》工作满十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0年的,用人单位应该要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预告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称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本身并不存在过失,但是由于存在特定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可以在特定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以及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根据以上规定,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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