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保证合同无效 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证法》第七条主合同有效而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无犯错的,保证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受连带赔偿职责;债权人、保证人有犯错的,保证人承受民事职责的部分,不应超出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第八条 主合同无效 而导致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无犯错的,保证人不承受民事职责;保证人有犯错的,保证人承受民事职责的部分,不应超出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第九条保证人因 无效保证合同 向债权人承受赔偿职责后,能够 向债务人追偿 ,或者在承受赔偿职责的范围内,要求有犯错的反保证人承受赔偿职责。保证人能够根据承受赔偿职责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保证人另行提诉讼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