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满12年没签无固定合同怎么赔偿 |
释义 | 工作满12年但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一般来说,可以从以下进行考虑: 1、工资:用人单位应根据您的工作年限和工作职责等因素,按照市场基准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2、养老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您实际工作年限为您缴纳养老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3、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具体的经济补偿标准需要根据您的实际工作年限、薪资待遇等因素来确定。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以下标准: 1、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确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和约定; 2、具体明确:劳动合同应当具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 3、签订书面合同: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4、合法合规:劳动合同的内容和约定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综上所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有灵活性和可替代性,但也存在一些风险,例如劳动者的权益保护、用人单位的经营风险等。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当慎重考虑,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和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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