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纠纷要保护哪些合法权益? |
释义 | 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劳动合同纠纷的详细案件才能回答,常见的劳动合同纠纷包括: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4)非全日制用工纠纷; (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6)经济补偿金纠纷; (7)竞业限制纠纷。 一、竞业限制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吗? 竞业限制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需要看因竞业限制导致的纠纷是劳动合同纠纷还有侵权纠纷(侵犯商业秘密)。如为竞业限制纠纷,则用人单位应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则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小额诉讼的适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海事法院可以审理海事、海商小额诉讼案件。案件标的额应当以实际受理案件的海事法院或者其派出法庭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为限。 第二百七十四条,下列金钱给付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一)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 (二)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纠纷; (三)责任明确,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四)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 (五)银行卡纠纷; (六)劳动关系清楚,仅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动合同纠纷; (七)劳务关系清楚,仅在劳务报酬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务合同纠纷; (八)物业、电信等服务合同纠纷; (九)其他金钱给付纠纷。 第二百七十五条,下列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 (二)涉外民事纠纷; (三)知识产权纠纷; (四)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 (五)其他不宜适用一审终审的纠纷。 第二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小额诉讼案件,应当向当事人告知该类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审终审、审理期限、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等相关事项。 三、律师可以调取劳动合同吗 可以啊,处理集体劳动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第51-56条,及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规定》。处理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57-67条。处理非全日制用工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68一72条 (一)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二)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三)仲裁 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四)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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