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不是只有要式合同一种。合同可以分为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要式合同的要件如下: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履行。 一、合同分类一览表 第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把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第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以偿付为代价,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第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第四,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第五,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根据订立的合同是为谁的利益,可将合同分为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第六,主合同与从合同。根据合同间是否有主从关系,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第七,本合同与预约合同。根据订立合同是否有事先约定的关系,可将合同分为本合同与预约合同。 二、订立合同的地点要怎么订 订立合同的地点需要按照以下方式: 1、当事人约定以特定形式成立合同的,以特定形式完成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地点; 3、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非要式合同,一般以承诺生效地为合同成立地。要式合同,以要式达成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三、股东转让合同没有盖章签字有效吗 股东变更需要工商局登记,并且需要准备齐全有关公司的资料进行变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变更必须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所以说,股权转让协议是要式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要式合同,即使当事人已经对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但双方当事人为签名、盖章的,也不能认为合同已经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