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公司法中对外投资额的规定 |
释义 | 新公司法中对外投资额的规定是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一、企业能否为股东提供担保 企业可以为股东提供担保。为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司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其他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一半以上通过。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别人提供担保的,由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总额和个人投资或者担保金额有限额的,不得超过规定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二、单位有担保资格要具备什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具有担保资格: 1、符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实收货币资本500万元;并连续经营两年以上; 2、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3、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4、熟悉金融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评估人员。 公司担保公司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和个人投资或者担保的金额,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三、新版公司法在哪些方面做出了修订 1、公司设立“门槛”降低 新公司法大幅度地降低了公司设立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放宽了股东出资方式的限制,允许出资的分期缴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并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分两年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2、取消对公司转投资的限制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新公司法同时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3、完善股东了解公司有关事务的措施和办法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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