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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公司和总公司发票怎样处理
释义
    分公司和总公司发票的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是独立核算的,可以相互开发票,但开发票的时候,要注意按市场公允价格来计算劳务、商品的价值,不能按自己的需要来计算,这叫关联交易。
    2、如果相互之间不是独立核算的,而且又是在同一个区域内,或者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汇总缴纳的,可以汇总来汇算企业所得税,但总、分公司之间的交易,一般不得开发票,如果属于跨区域调拨货物等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才能开发票。
    一、企业欠税如何领取发票
    企业欠税领取发票的方法如下:
    1、税务机关采取停止使用发票的措施,可以去税局说明情况后,申请代开发票,代开发票要预交税款,完税之后才能拿到发票;
    2、税务机关限制了领取发票的行为,需要先携带税务登记证、纳税申报表、经办人身份证明到税局补交欠款及滞纳金,然后领取发票。
    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分公司可以开票吗
    分公司可以独立开票。分公司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但在总公司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管理,缴纳税款,开具发票。
    经有权的税务机关批准汇总纳税的,按汇总纳税的规定缴纳税款开具发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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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8:5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