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计算交强险赔偿 |
释义 | 交强险赔偿范围为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交强险的财产损失赔付限额分为有责和无责,有责是2000元,无责是400元。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一、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 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范围为:在保险的责任限额内赔偿。 赔偿金额为:如果投保的人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其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两千元; 不负有责任时,其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一万一千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千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百元。 二、交通事故交强险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交通事故交强险的赔偿金额:(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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