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过仲裁时效应当受理吗 |
释义 | 对于已经过了仲裁时效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和法院都不会受理。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劳动仲裁的流程怎么走 劳动仲裁的流程: 1、提出仲裁申请。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 2、仲裁委员会进行审查。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3、开庭仲裁。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 二、劳动局仲裁流程 劳动局仲裁的流程如下: 1.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2.开庭与裁决 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 3.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4.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 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三、劳动仲裁是必须到公司所在地吗 劳动仲裁不一定到公司所在地的。 根据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处理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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