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负责受谁监督 |
释义 | 上级公安机关可以监督,并且检察院或者司法局都可以监督派出所行为的,要是对判处所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话,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的监察部门是很多的,对于公安部门及其相关部门人大政协有权监督,检察院法院负责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政法委全面指导监督公安机关开展各项工作,纪委监督处理公安机关违法违纪案件,公安机关内部由警务督察部门负责内部监督。 一、报警警察不立案怎么办? 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向检察院提出,要求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被害人一是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要求上级公安机关督促下级公安机关立案。二是可以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提出,请求检察院予以监督。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 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应当受理。 二、刑事案件公安不立案怎么办 刑事案件公安不立案有三种救济途径:首先不立案的话会收到一份不立案通知书,获得不立案的书面通知后,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其次是向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提出自己的申请要求;最后如果是对有证据能证明的刑事案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准备好材料到法庭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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