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寒假假期一般1个月左右。但在寒冷的中国东北地区及其他高纬度地区,有时多达45天左右,多者甚至会两个月左右。每年农历腊月初十左右,各学校开始放假,至元宵节后寒假结束。 每年六月下旬或七月中旬(学年完结后)至八月底或九月初(新学年开始),这一个半月期间至2个月时间。 在中国,学校通常将每个学年分为上、下两个学期。上学期从秋季八月中旬或九月初开始,到第二年的一月底(或一月中旬,东北地区多为1月上旬)左右结束。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四条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