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构成有哪些特点特征 |
释义 | 犯罪构成的特征是: 一、犯罪构成是主体、客体以及主客观要件的有机整体。 二、犯罪构成是违法性与有责性的的法律标志。 三、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 一、包庇犯罪是什么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犯罪构成: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给予保护,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二、结果加重犯有何认定标准 结果加重犯的认定标准为: 1、行为人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必须客观地导致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加重结果,即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与加重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2、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或者加重结果,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成为依照基本犯罪构成要件存在的特定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 3、行为对基本犯罪构成要件及其加重结果有意。 三、接触性诈骗的中型案件 刑事案件。根据法律规定,接触性诈骗立案标准为诈骗金额大于3000元。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行为。这是一个刑事案件。它是指刑法必须具备的所有客观和主观要素的有机整体,以表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应受谴责性,并确立犯罪。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是指犯罪的成立必须具备的要件,是从各种犯罪的具体要件中科学概括的不同形式犯罪的共同构成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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