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主线,结合我村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不断加强新时期党支部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全面实施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具体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