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然气一类二类三类标准 |
释义 | 天然气按硫和二氧化碳含量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 提高一类气气质指标,高位发热 综合考虑天然气利用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不同用户的用气特点等各方面因素,天然气用户分为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一、优先类 1、城市燃气: (1)、城镇(尤其是大中城市)居民炊事、生活热水等用气; (2)、公共服务设施(机场、政府机关、职工食堂、幼儿园、学校、医院、宾馆、酒店、餐饮业、商场、写字楼、火车站、福利院、养老院、港口、码头客运站、汽车客运站等 )用气; (3)、天然气汽车(尤其是双燃料及液化天然气汽车),包括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物流配送车、载客汽车、环卫车和载货汽车等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车辆。 (4)、集中式采暖用户(指中心城区、新区的中心地带) ; (5)、燃气空调; 工业燃料: (6)、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中可中断的用户; (7)、作为可中断用户的天然气制氢项目; 其他用户: (8)、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综合能源利用效率 70% 以上,包括与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 (9)、在内河、湖泊和沿海航运的以天然气(尤其是液化天然气 )为燃料的运输船舶(含双燃料和单一天然气燃料运输船舶) ; (10)、城镇中具有应急和调峰功能的天然气储存设施; (11)、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项目; (12)、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 二、允许类 1、城市燃气: (1)、分户式采暖用户; 工业燃料: (2)、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中以天然气代油、液化石油气项目; (3)、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中以天然气为燃料的新建项目; (4)、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中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好的以天然气代煤项目; (5)、城镇(尤其是特大、大型城市)中心城区的工业锅炉燃料天然气置换项目; 天然气发电: (6)、除第一类第12项、第四类第1项以外的天然气发电项目; 天然气化工: (7)、除第一类第7项以外的天然气制氢项目; 其他用户: (8)、用于调峰和储备的小型天然气液化设施 三、限制类 1、天然气化工: (1)、已建的合成氨厂以天然气为原料的扩建项目、合成氨厂煤改气项目; (2)、以甲烷为原料,一次产品包括乙炔、氯甲烷等小宗碳一化工项目; (3)、新建以天然气为原料的氮肥项目。 四、禁止类 1、天然气发电: (1)、陕、蒙、晋、皖等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所在地区建设基荷燃气发电项目(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项目除外 ); 天然气化工: (2)、新建或扩建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甲醇及甲醇生产下游产品装置; (3)、以天然气代煤制甲醇项目。 法律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 GB17820-2012《天然气》 量由原来大于 31.4 MJ/ m3 提高到大于 36MJ/ m3,二氧化碳由小于或等于 3.0%提高为小于或等于 2.0%,总硫由不大于 100 mg/m3 提高到不大于 60 mg/m3。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