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继承权公证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申请人的基本身份信息;申请公证的文书名称;申请公证的事项;申请日期;公证书的用途;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以及有关证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