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免责条款的效力如何认定 |
释义 | 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是:属于意思自治结果、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当事人可以约定免责事由和责任范围,以及一方违约在先或主观臆断另一方违约但另一方按约履行的免责条款。 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效力如何认定 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效力认定为有效,但要求免责条款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必须予以说明。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效力如何认定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不具有法定无效情形且符合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法定有效条件有:合同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主体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律其他规定。法定无效情形有: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 想问一下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效力如何认定 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是:一般情况下,免责条款依法生效。但若条款存在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损害对方人身安全等情形的,免责条款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免责条款的法律效力如何 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 (一)显失公平的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利益的,该条款无效,这种明显免除自己责任或明显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免责条款,造成了当事人事实上的诉讼地位偏差和不平等,也就是明显失去公正即显失公平,必须确认无效; (二)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间利益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恶意串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均属无效; (三)免责条款未向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 无效的免责条款如何认定 无效的免责条款的认定是:订立合同免责条款时,一方当事人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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