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必须有执行人吗 |
释义 | 遗嘱不一定要有执行人。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一、人死了财产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人死了财产继承顺序先遵从遗嘱继承、遗赠程序优先分配。 然后开始法定继承,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在当事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继承顺序应当是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在分配原则方法上,应当坚持平均分配为主。 二、遗产继承规定 遗产继承新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并且规定了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三、负债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自然人死亡后,其生前所负债务并不消灭。在继承开始后,由遗产管理人处理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一般是遗嘱执行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由继承人担任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超出的部分,如果继承人自愿清偿,也是有效的。此外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无需对债务负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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