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父母对养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
释义 | 养子女对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那么就代表着养子女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不需要承担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 一、抱养孩子怎样上户口 抱养孩子上户口的,有3个步骤。分别是:1、先申请收养证明。只有拿到民政局发的收养证明,才能确实法律承认的收养关系、才能上户口;2、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3、养子女和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抱的小孩子户口怎么上? 抱养的孩子上户口的方法:只有拿到民政局发的收养证明才能确实法律承认的收养关系、才能上户口。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三、没有血缘关系, 为什么愿意和养父女结婚? 没有血缘关系的养父母之间不能缔结婚姻关系。法律明确规定,成立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和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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