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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院履行说明告知义务有哪些
释义
    医院履行说明告知义务的内容有以下方面: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且医院履行前述义务时,应当如实告知,并及时解答其咨询,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一、医生需不需要向患者说明病情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取代医疗计划,并取得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适合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近亲属说明,并取得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履行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医院不能因为担心病人受不了打击而故意隐瞒病情的真实情况。由于某些病情的特殊性,医院可以客观地向患者家属说明病情的真实情况。经患者同意后方可实施的治疗,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征得家属书面同意。
    二、取钢钉落下一个医院怎么赔偿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赔偿责任;医务人员未尽到在诊疗活动中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赔偿责任。
    三、患者的权利有哪些?
    患者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知情同意权: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诊疗方法、手段、效果、风险、预后等方面的权利;有权知道负责其治疗的医生的身份、专业、地位;有权查阅、复印病历资料;有权了解详细的医疗费用情况等。2.保护隐私权:医务人员应保守患者的个人隐私,如身体和精神缺陷、传染病史等。但如果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将给患者本人、他人或社会带来的危害大于这种权利带来的损失,医务人员可以超越患者的权利要求。3.医疗选择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4.医疗诉讼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其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时,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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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8:3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