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没有遗嘱谁可以继承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产没有遗嘱的以下人员有继承权: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不需公证继承房产的流程如下: 1、继承者自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有遗嘱的出示遗嘱等,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2、如果之前房产继承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的,带着法院的调解或判决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3。如果继承人同意,则可以先去公证机关办理房产公证之后,在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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