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购房者需承担哪些费用 |
释义 | 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除了应付的房价外,还需要承担以下费用: 1、购买预售商品房的,需要支付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费; 2、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易手续费; 3、买方应承担的税款可以在我们的便利信息中查看最新的房地产税比例; 4、其他权证抵押登记费。如果买方一次性付款,则没有此费用; 5、房屋保险保险费:房价乘贷款期限乘保险费率。保险费率根据贷款项目确定,一般为千分之几。如果买方一次性付款,则没有此费用; 6、房地产权证登记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二十八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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