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房屋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
释义 | 房屋租赁在现代生活中已经是十分常见的了,但是房屋租赁合同涉及的问题还是比较复杂的,特别是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的认定上,存在比较复杂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一)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二)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三)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四)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一、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 (一)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 (二)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三)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没有过失; (四)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二、房子抵押贷款 房子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在本市自有产权房作抵押向我行申请的人民币贷款。 (一)贷款对象: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房子(包括住房、商业用房)的中国公民,在本市拥有一套房子(房子价值不低于50万,仅限住房); (二)贷款用途:购房、购车、添置大件商品、旅游、教育等 (三)贷款成数:不高于房子抵押价值的70%,自有一套房子的房子抵押率不超过50%; (四)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五)贷款利率:按人行规定的同期消费贷款利率执行; (六)借款人所需资料: 1、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及房子财产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及配偶职业证明和经济收入证明; 3、抵押房子《房地产权证》; 4、抵押房子抵押评估报告; 5、借款人另一套自有产权房证明(非必须); 6、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贷款程序: 1、前往我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经审查确认、与客户签订借款、抵押合同; 3、银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借款人太平洋卡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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