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资产取得与评估主要包括以下五个基本过程:1、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对目标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并取得项目批准文件;2、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目标企业拟收购的资产进行评估;3、评估报告初稿形成后,将与评估机构研究协商有关问题,并对评估报告进行修订;4、取得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并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确认评估结果;5、经政府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取得该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确认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