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刑事案件可以指定律师作为辩护人。 2、刑事案件可以指定律师辩护的情形包括:(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方法、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