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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竞业限制合同是什么意思
释义
    竞业限制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离职员工承担保守原企业商业秘密、不与原企业竞争的义务,应享有获取一定经济报酬的权利,目的是平衡双方的利益,合理设置双方权利义务是关键。具体来说,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一、竞业限制争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竞业限制》较为普遍,应引起我们的重视。司法实践中对于竞业限制的审判存在较大分歧。
    (一)竞业限制义务期间的观点打架杭州市中院判例认为:劳动合同法中的竞业限制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由此可见,劳动者的竞业限制义务只能发生于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后,劳动者在职期间不能为其他有竞争关系的单位提供劳动服务显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上的竞业限制义务。
    劳动者在职期间未经单位同意,为其他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对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况,劳动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对此另有规定,并不适用竞业限制条款。
    而杭州市中院另一个判例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劳动者在职期间,注册成立了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同类产品的公司,并由劳动者任了法定代表人。劳动者的行为违反了双方所签订的《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由以上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同样是中院做出的判决,对于竞业限制义务期间存在完全两种不同的理解。
    (二)违约金标准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应支付给用人单位违约金,但如果法院认为违约金计算标准约定过高,法院将会进行调低,酌定计算。有案例给出的计算标准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月标准的30倍计算违约金。但目前对于违约金如何计算尚无统一标准,法院酌定的情况较为普遍。
    二、竞业限制条款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1.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2.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3.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4.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当同时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但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5.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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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3:3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