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限制减刑能否被撤销? |
释义 | 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时,可以提出上诉。根据司法解释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案件,如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应改判并撤销限制减刑。 法律分析 可以。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司法解释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 拓展延伸 限制减刑能否上诉?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获得减刑。然而,减刑并不能完全等同于免除刑罚,罪犯仍然需要承担刑罚的执行。对于减刑后的刑罚,如果罪犯对减刑的裁定不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罪犯对减刑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减刑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而上一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减刑上诉案件后,应当在二十日内作出终审判决,并将终审判决送达罪犯和有关方面。 需要注意的是,减刑上诉案件属于刑事诉讼中的二审程序,在上诉期限内未提出上诉的,视为同意减刑。而如果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经过审理后,人民法院认为减刑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改发刑罚,并对减刑裁定予以撤销。因此,被减刑的罪犯如对减刑裁定不服,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司法解释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因此,被告人有权对限制减刑判决提出上诉,但需要根据司法解释规定进行改判或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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