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抚养费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但具体情况下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仍需负担必要抚养费,如丧失劳动能力、在校就读或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不给抚养费子女有义务赡养,否则可能构成遗弃罪。 法律分析 一、抚养费只能给到18周岁吗 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但是,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二)尚在校就读的; (三)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不给抚养费子女有义务赡养吗 不给抚养费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不给孩子抚养费,并不影响父母年迈的时候子女必须赡养老人。如果父母年迈的时候没有生活来源,子女不予赡养的,情节严重的照样构成遗弃罪。 三、到18岁了,还在上大学还给抚养费吗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扶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这一期限并不是绝对的,该“意见”第二十条同时指出:“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须负担必要抚养费: (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二)尚在校就读的; (三)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然而,如果成年子女尚未独立生活且符合特定条件,父母仍有义务支付必要的抚养费。这些条件包括丧失劳动能力或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在校就读以及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因此,在子女18岁并上大学的情况下,是否继续支付抚养费取决于子女是否满足上述条件,并由法院综合考虑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