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员工怀孕能辞退么 |
释义 | 员工在试用期内怀孕的,企业仍然可以依法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但绝不能以此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即怀孕女职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或成绩是否达到转正考核标准或符合岗位职责要求,才是企业能否辞退试用期怀孕员工的关键且唯一的因素。 一、试用期辞退员工需要什么样的流程 (一)需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并且告知辞退的理由。 (二)谈话要婉转,不要引起劳动纠纷。 (三)办理公司内部的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合同,终止保险公积金等。 (四)如果你公司需要留档就需要填写。 (五)工作交接是必须的,关键还是看你公司的具体要求。 试用期内辞退员工的,用人单位要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员工有违法犯罪或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如果无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能辞退员工。辞退员工后,要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依法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试用期和员工谈辞退的规定是什么 试用期和员工谈辞退的规定是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天和员工当面的谈。与部门经理确认人是否真的不合适,鉴于工作态度认真,看公司是否有其他合适的岗位可以进行调岗,最后再考虑辞退。 请用人部门对该员工进行试用期转正考核,拿到实质的该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证据。 与员工做离职面谈,听听如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自我评价,以及在工作上碰到的困难,肯定他在这段时期内工作上的努力。 告知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结果,提出他与岗位之间仍存在差距,认为他并不符合企业的用工要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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