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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失业补助金还能领取吗
释义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就业不能领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一、失业人员医保怎么交
    1、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职工医保费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并按月对应;
    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领取期满或者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职工医保费由本人承担,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有关信息告知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及。
    3、失业人员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按规定相应参加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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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3:3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