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责;违章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两方负同等责任; 3、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