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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手房贷款可以贷多少?
释义
    购买二手房申请贷款时,需要满足一定的贷款年限要求。贷款年限的长短需要按照二手房的年龄以及性质来做出综合的判断。一般情况下,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是不能超过房屋抵押评估价格的和确认价格以及成交价格中较低者的70%。贷款额度会根据借款人的情况有所降低。二手房贷款的担保流程包括收取贷款银行所需的买方和卖方的相关资料、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交易过户、买方领取新产权证后将产权证原件、买卖契约原件、契税单原件、老土地
    法律分析
    购买二手房申请贷款时,需要满足一定的贷款年限要求。其贷款年限的长短需要按照二手房的年龄以及性质来做出综合的判断。
    有很多的人都想要知道,虽然二手房是可以贷款的,那么能够贷多少钱呢,从原则上来说,一般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是不能够超过房屋抵押评估价格的和确认价格以及成交价格中较低者的70%。
    已经竣工三年以内的房屋价格稳定的情况下或者是还在升值的商品房,要看借款人的教育程度,职业前景,贷款的最高价格不能够超过房屋抵押估价和成交价格中较低者的百分之八十。如果贷款人非当地户籍而且居无定所的话,那么贷款额度也是会有所降低的。
    二手房贷款的担保流程
    1、收取贷款银行所需的买方和卖方的相关资料;
    2、协助贷款人(买方)签订银行贷款文本、交银行初审;
    3、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交易过户;
    4、买方领取新产权证后将产权证原件、买卖契约原件、契税单原件、老土地证原件交给担保公司;
    5、买方新产权证出件以后,担保公司将贷款文本及买方房产资料送交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审批;
    6、银行审批完毕后,凭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为客户发放贷款;
    7、贷款到达房屋置业担保公司账户后,通知买卖双方到场签字、卖方领取房款;8、房屋置业担保公司代买方办理土地证和房屋抵押手续。将房产证、土地证交买方,将房屋他项权证交银行。
    拓展延伸
    二手房买卖如何办理贷款?根据我国《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二手房买卖贷款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房屋满五年且是家庭唯一住宅,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
    2. 房屋价值大于等于贷款额度的70%;
    3. 贷款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4. 房屋需符合抵押物条件,如房屋证满五年、房屋性质为住宅、房屋面积大于等于90平方米等。
    在办理二手房买卖贷款时,购房者应与出售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同时与银行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在办理贷款时,购房者应提供出售方和购房者的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价值评估报告等文件,以及银行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手房买卖贷款属于商业贷款,利率通常高于公积金贷款。在申请贷款时,购房者应根据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计算出每月还款额,并确保还款能力。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购房者应避免签署“阴阳合同”或“天价房”,以免陷入法律纠纷。同时,在办理贷款时,应确保房屋价值真实,以避免贷款风险。
    结语
    购买二手房申请贷款时,需要满足一定的贷款年限要求。其贷款年限的长短需要按照二手房的年龄以及性质来做出综合的判断。已竣工三年以内的房屋价格稳定的情况下或者是还在升值的商品房,要看借款人的教育程度、职业前景,贷款的最高价格不能够超过房屋抵押估价和成交价格中较低者的百分之八十。如果贷款人非当地户籍而且居无定所的话,那么贷款额度也是会有所降低的。二手房贷款的担保流程包括收取贷款银行所需的买方和卖方的相关资料、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交易过户、买方新产权证出件后,担保公司将贷款文本及买方房产资料送交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审批、银行审批完毕后,凭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为客户发放贷款、贷款到达房屋置业担保公司账户后,通知买卖双方到场签字、卖方领取房款、房屋置业担保公司代买方办理土地证和房屋抵押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12-29)\t第二十三条\t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并与担保权人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请求买受人偿还贷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出卖人为当事人,但出卖人提供保证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12-29)\t第二十二条\t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亦未与担保权人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担保权人起诉买受人,请求处分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买受人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出卖人参加诉讼;担保权人同时起诉出卖人时,如果出卖人为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提供保证的,应当列为共同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12-29)\t第二十条\t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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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9: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