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居住权是多少年 |
释义 | 二手房居住权一般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在合同中载明年限。对居住权期限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可以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与居住权人生命共始终。 一、户口空挂人员是否享有居住权? 户口空挂人员可以通过约定或者遗嘱的方式取得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且居住权一般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有户口本不意味着有居住权。 二、所有权可以对抗永久居住权么 所有权是不可以对抗永久居住权的。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基于合同约定而对他人所有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其本质是一种用益物权。在居住权存续期间,居住权人对于房屋所享有的居住权可以对抗房主的房屋所有权,即使房主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因为该居住权已经登记,居住权人对于房屋所享有的居住权亦可以对抗新的房屋买受人。 三、侵犯居住权的行为有哪些? 《民法典》对侵犯居住权的行为没有作出规定,而在实践中,侵犯居住权的行为主要是妨害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致使居住权人不以占有、使用房屋。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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