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才能还清债务 |
释义 | 想要还清债务,首先要搞清楚是暂时无力偿还还是永久无力偿还,若只是暂时无力偿还,可以同债权人商量,经债权人同意后分期还款,这样可以减轻压力。若是永久无法偿还,可以向法院申请用个人所有财产清偿债务,也就是说有多少个人财产,就给债权人多少,以此来抵债,需要经法院审理判决后才能执行。一定要合理消费,切勿盲目借款。 一、欠钱15万一直不还怎么办 欠钱15万一直不还可以去法院进行诉讼。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法院会进行拘留或者罚款,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1、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 2、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二、债务人破产了怎么办 债务人破产的,根据规定,还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被受理时视为已到期。此时由于债权已经到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同时还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的,在债权人同意或者法院裁决,债务人可以分期偿还。如果债务人永久无力偿还的,经法院的审理和判决后,可以用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进行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