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税率减免政策 |
释义 | 个人所得税税率减免政策如下: 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1000元,每年可扣除12000元。 2.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每月可扣除400元,每年可扣除4800元;技能职业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每年可抵扣3600元。 3.大病医疗:个人支付超过15000元部分的医药费用支出,每年可抵扣金额不超过有60000。 4.住房贷款利息:首套房贷款利息可参与个税抵扣,每月可扣除1000元,每年可扣除12000元。 5.住房租金:工作城市没有房产,可以执行住房租金抵扣。不同城市的抵扣标准为每月800元、1000元、1200元。 6.赡养老人: (1)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每年可扣除24000元。 (2)非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X,每年可扣除2000元/X*12,X代表兄弟姐妹的个数。 一、子女教育支出扣除细则 纳税人子女在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支出,以及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覆盖小学到博士研究生,包括技工教育。 纳税人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选择夫妻双方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发生的支出,其中属于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按每月400元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年;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扣除3600元。 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哪些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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