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应对法院错误判断案件的方法
释义
    法院错判案件的处理方法:1)判决书未生效,可直接上诉至上一级法院;2)判决书生效不超过六个月,可申请再审;3)判决书生效六个月后,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4)也可向法院院长办公室反映情况,促使法院自纠自查。《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对已生效的判决如发现错误,可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当事人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且申请不停止判决执行。人民检察院或法院应认真审查申诉材料,如发现错误,进行重审。
    法律分析
    一、法院错判案件了该怎么办
    1、如有证据显示错误判决,且判决书没有生效,则可以直接上诉到上一级法院。
    2、如有证据显示错误判决,但是判决书生效且在生效之后六个月之内,则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3、如有证据显示错误判决,但是判决书生效六个月之后,那么就只能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了。
    4、以上是三种法定的程序和方法,当然,你也可以走一个行政途径:就是直接把情况反映至该法院院长办公室,让该法院自纠自查。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对错判的申诉如何处理
    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执行机关转请的有关材料,应进行认真审查,发现原判决确有错误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原案进行重审,对于罪犯的申诉,也应及时审查,对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有新的证据足以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据以定刑量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依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使用法律有错误的。经审查,如果认为判决没有错误的,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应当具函通知移送材料的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如果认为罪犯的申诉没有根据的,可以驳回申诉。申诉期间,原判决不得停止执行。根据监狱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提请处理意见书之日起6个月内将处理结果通知要求审查的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
    法官在对案件作出审理判决的时候,也是必须要依据事实,而能够证明事实的往往就是证据了,不过有些时候提供的证据可能存在效力上的瑕疵,证明力薄弱。这个时候,要是法官还依据该证据对案件作出判决的话,造成错判的概率就会大大提升。而当事人此时可以通过上述的一些方式,结合不同的情况,对法官的错判作出应对。
    结语
    法律是保障公正的基石,但法院错判也时有发生。对于错误判决,我们有多种处理方式。如果判决尚未生效,我们可以直接上诉到上一级法院;若判决已生效不超过六个月,则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若超过六个月,则需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此外,我们也可以通过向法院院长办公室反映情况,促使法院自纠自查。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对已生效的判决如发现错误,应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法院对错误判决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人民检察院或法院对申诉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错误,应按审判监督程序重审案件。当然,申诉期间判决不会停止执行。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应对错判,以维护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审判组织 第一百八十三条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
    (一)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三)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审判组织 第一百八十五条 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11: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