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犯罪侦查八项公开是指什么? |
释义 | 职务犯罪侦查八项公开指的是: (一)立案侦查信息公开。对已经立案的职务犯罪案件,一律公开犯罪嫌疑人身份、立案时间、涉嫌罪名和办案单位。 (二)逮捕信息公开。对已经逮捕的职务犯罪案件,一律公开报请逮捕日期、决定机关、决定逮补日期、执行逮捕日期、涉嫌罪名、羁押场所和办案单位。 (三)侦查终结信息公开。对已经侦查终结的职务犯罪案件,一律公开侦查终结时间、涉嫌罪名、处理意见和办案单位。 (四)移送审查起诉信息公开。对已经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一律公开移送审查起诉时间、退回补充侦查时间、重新移送审查起诉时间、涉嫌罪名和办案单位。 (五)律师会见情况信息公开。对于法律规定无需会见许可的职务犯罪案件,一律向犯罪嫌疑人和辩护律师公开说明。对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提出会见的,一律公开申请许可的受理、办理情况。 (六)涉案财物处理结果信息公开。对已经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职务犯罪案件,一律公开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时间、处理结果以及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时间和办案单位。 (七)办案人员违法违纪处理信息公开。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一律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查实后适时公开办案人员违法违纪受理、审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八)办案时限信息公开。对已经采取强制措施的职务犯罪案件,一律公开决定和执行强制措施的种类、日期和期限。 一、禁令要求 在八项禁令中,第一条就是严禁擅自处置案件线索、随意初查和在初查中对被调查对象采取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 八项禁令中重申:严禁阻止或者妨碍律师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法律规定无需会见许可的案件,不得设置人为障碍,干扰、影响律师会见;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也应根据办案情况合理安排律师会见。 由于职务犯罪多涉及企业经营活动,为规范对企业的侦查,八项禁令还要求,严禁违法干涉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违法违规处理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 八项禁令要求,对任意查封、扣押、冻结公私财产,或不依法及时返还扣押、冻结款物,或侵吞、挪用、私分、私存、调换、外借、压价收购,或其他违法违规处理扣押、冻结款物及其孳息的,依纪依法追究决策者和执行者的纪律、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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