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的变更需经过特定程序和流程。首先是签订书面协议,确认需要变更的内容和生效时间,并由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其次是报批,变更协议需向保险公司报批后生效。最后是补交差价,若变更后保险费用有所增加,则需补交差价。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保险合同的变更,由保险人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协商一致,经签署书面协议生效。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保险合同变更后应当及时提交保险监管机构备案,并办理相应手续。 4.《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保险人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协商一致变更保险合同后,保险人应当根据变更情况重新确定保险费,并在合同变更后15日内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发出重新确定保险费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