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法人代表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1、要求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没有被执行刑罚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没有被司法机关通缉。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但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已经超过了3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但自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后已经有3年的。 一、根据什么时候法规定不能担任董事长的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的;(三)曾经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二、吊销的公司法人还能做法人吗? 三年内不能成为新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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