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找适合驾考投诉的部门 |
释义 | 消费者与驾校发生争议时,可以向当地车管所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有关行政部门收到消费者投诉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法律分析 投诉驾校找当地车管所。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拓展延伸 驾考纠纷解决机构:寻找适合您的投诉渠道 如果您遇到驾考纠纷,寻找适合您的投诉渠道是至关重要的。在驾考纠纷解决过程中,您可以选择向相关的驾考纠纷解决机构寻求帮助。这些机构专门处理与驾考相关的投诉和纠纷,可以提供适当的法律指导和解决方案。您可以通过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驾驶员培训机构或相关的行业协会咨询,了解哪个机构适合您的具体情况。确保您提供准确、详细的信息,并遵循机构指定的投诉流程。这样,您就能够寻找到适合您的投诉渠道,解决驾考纠纷,并维护您的权益。 结语 寻找适合的投诉渠道是解决驾考纠纷的关键。您可以向相关驾考纠纷解决机构咨询,并提供准确详细的信息,遵循机构指定的投诉流程。这样,您能够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三章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第二节 考试要求 第四十七条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三章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第一节 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 第三十八条 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为: (一)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二)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三)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三章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第三节 考试监督管理 第五十二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办事大厅、候考场所和互联网公开各考场的考试能力、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约考结果等情况,公布考场布局、考试路线和流程。考试预约计划应当至少在考试前十日在互联网上公开。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候考场所、办事大厅向群众直播考试视频,考生可以在考试结束后三日内查询自己的考试视频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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